您现在的位置: |
儿童弱视的相关验光准则 |
|
弱视是儿童常见的眼病,发病率高达3%以上。全国大约有1000万弱视儿童,弱视严重影响他们未来的成长。防治弱视,任重道远,作为防治弱视的第一步,也是首要手段的验光配镜,显得尤为重要。通过验光就能知道你眼睛的屈光性质,是近视、远视、散光,而且能知道散光轴向。弱视验光首先要散瞳,验光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:
一、伴外斜视的弱视:学龄前儿童,如远视度≤+2.50D,且对视力影响不大,可暂不配镜。超过+2.50D时应获得最后矫正视力较低度数处方,但一般减少不超过1/3.如果屈光不正为近视性,按散瞳验光结果给镜。 二、 无斜视的弱视:按验光结果,以矫正视力最佳为原则,根据屈光状态、视力、年龄、给予配镜处方。在试镜基础上,在获得最佳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选,远视眼中可选其中较高屈光度镜片,近视眼选较低屈光底镜片,准分子激光手术。 三、带有散光的弱视:原则上不予增减,按实际结果处方。对高度远视散光与近视散光,可酌情减量。应半年至1年验光1次,根据屈光状况、斜视度及矫正视力情况的变化而变换眼镜度数。
|
|
|
|
|
|